| 因私普通护照换发须知 |
| 2006/11/27 |
| 一、换发条件(符合其中任何一条): 二、需提交的材料: (一)原护照(原件及复印件); (二)长期居留证(原件及复印件); (三) 彩色照片两张,小2寸,规格为48X33毫米,头部长度为28-33毫米,头部宽度为21-24毫米,照片底色为白色或淡蓝色 ; (四)填写[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/旅行证/海员证/回国证明申请表]。 三、办理时间:约20天(节假日除外),无加急服务。 四、费 用:550迪拉姆。 五、注意事项: (二) 请在申请表上写明便于联络的电话或手机号码,以 便通知您领取护照。 (三)请务必提供符合要求的相片。相片不合格,将会导致您的护照申请被退回。 (四)因私护照不能办理加页,护照签证页用满后需申请换发护照。 |